1.体育赛事组委会的评价怎么写

2.我国关于足球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体育赛事管理制度_体育赛事财务管理办法最新

会展场馆财务管理是指会展场馆在办会办展等经营过程中,对财产、资金、成本、费用、利润及分配等活动,实行管理、调节和监督的总称。

会展项目财务管理策划的内容

1)投资

投资是指会展项目组织者为项目正常开展进行资金投入的活动。如为举办体育赛事兴建体育场馆。在投资活动中,投资规模的大小与多少要与会展项目的规模结合起来,由于会展项目是一次性的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价值高,特别是不动产.要充分考虑项目的使用效率,尽量提高利用率。例如1999年世博会建设的昆明世博园现在是云南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

2)筹资

筹资是指会展项目组织者为满足项目投资和资金营运需要,筹集所需资金的行为。要考虑筹资的数量、筹资的方式和时间进度。不同的会展项目,资金筹集方式不同,一般有主办单位拨款、赞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议参会费、展位销售费、活动门票费、提供服务收入、借款等。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选择合理的

筹资方式,以最小的资金成本筹集到会展项目所需要的资金。

3)资金运营

会展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资金收付行为,会展项目组织者需确定营运资金的管理策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

许多会展项目通常是在实施期间才能获得收入,如会议项目一般是参会者到会后才交纳会议费;展览项目一般参展商事先只预付订金,在展会提供时或结束时才支付尾款,甚至有时会拖欠。这导致在项目持续期间应收账款的形成。应收账款减少了项目的现金流入量,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会给会展项目带来财务风险。

(2)应付账款的管理

应付账款是会展项目组织者应支付给商品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款项,它构成了会展项目的资金来源。会展项目组织者可在不影响自己商业信用的前提下推迟应付账款的支付时间,在没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没有资金成本,是会展项目一种较好的筹资方式;如果有现金折扣,就要分析资金周转情况和放弃现金折扣的代价,通过比较最终做出决策。

(3)现金的管理

会展项目前期需垫付大量的现金,为保证会展项目的顺利开展,应在前期通过各种措施进行资金筹措。并且在整个项目持续期间,根据项目所处阶段的需要量对现金进行安排,预防各种不测因素的影响,保证现金的供给。另对于周期长的会展项目,在现金充足的情况下可将暂时不用的现金进行投资活动,以取得更大的利益。但进行投资应充分考虑投资的风险,避免造成投资损失,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4)分配活动

会展项目组织者通过举办会展项目取得收入,实现资金的增值。全部收入在补偿成本费用和交纳税金后,还应将剩余的收益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会展项目组织者要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分配方式和分配金额。

会展项目财务管理策划的环节

1)规划和预测

根据会展项目的目标与规划,结合对未来形势的预测,来建立会展项目财务的目标和规划。

2)财务决策

按照会展项目的财务目标要求,利用专门的方法对各种财务方案进行决策。例如某会展项目组织者举办一项影响较大的博览会项目,筹集资金方式有多种方案,可向争取拨款、可向社会拉赞助、可销售展位和进行组合筹资,财务决策就是要从制订的多个方案中选取最优方案。

3)财务预算

根据所预测的会展项目规模、收入和支出情况.编制财务。

4)财务控制

对预算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整和控制,以保证预算的实现。

5)财务分析、业绩评价与激励

对会展项目的财务成果进行分析,评比相关责任人并进行奖励与惩处。

会展项目财务管理预测的内容

1)预测的概念

预测是用科学的方法,根据过去和现在推测事物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是编

制预算的基础,准确的预测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前提。

2)会展项目财务预测的内容

(1)规模的预测

会展项目的规模预测是对参会人数、参展商数量和展览面积、出席活动人

数等所做的预测。规模预测是收入预测与支出预测的基础。规模预测一般通

过分析历史数据、市场调查、发放邀请函和收到回执等方式综合确定。

(2)收入的预测

根据会展项目的规模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来预测收入。

(3)成本的预测

根据会展项目的规模,依据掌握的经济信息、历史成本资料以及成本与各种技术经济因素的相互依存关系,用科学的方法,对会展项目未来成本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做出的科学推测。

(4)财务风险的预测

预测由于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工作受到影响的可能性。

体育赛事组委会的评价怎么写

体育保障组织包括以下几种:

1. 体育竞赛组织:负责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包括足球比赛、篮球比赛、网球比赛、田径比赛等。

2. 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为体育赛事提供中介代理服务,包括运动员经纪、赛事运营代理等。

3. 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各种体育表演活动,例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等体育比赛,以及体育明星的演出。

4. 体育经纪人服务:为运动员提供经纪服务,包括赛事安排、代言策划等。

5. 体育赛事策划:负责策划各种体育赛事,包括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国内省级体育比赛等。

6. 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各种户外拓展活动,例如登山、攀岩、漂流等,以及相关的策划服务。

7. 企业管理:负责体育类企业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人力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

8. 教育咨询服务:提供体育类的教育咨询服务,包括体育教练培训、体育管理培训等。

这些组织在体育产业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推动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我国关于足球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组织能力:评估组委会的规划、协调、安排和执行能力,如赛事的时间安排、场地布置、赛程的合理性等。

2、运营能力:评估组委会的宣传、推广、赛事服务等运营方面的工作,如赛事的公众参与度、媒体关注度、赛事服务质量等。

3、安全保障:评估组委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医疗救护服务等。

4、经济效益:评估组委会的赛事筹资和财务管理能力,如赞助商的吸引力、赛事的经济效益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注册是各类组织和人员参加或举办有组织的足球活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国家足球协会掌握本国足球运动基本状况,进行全面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国家足球协会制定全国足球运动发展政策、方针和策略的基本依据。为保证这项工作规范而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的会员协会、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业余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俱乐部、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足球经纪人以及俱乐部会员均须注册。

以上单位或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注册表,所填报的注册材料须为打印件;会员协会和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还需上报办公地点、专职人员等必要项目。

第三条 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应设专门的注册机构,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应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注册工作。

第四条 注册为每年一次。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在批准注册前,不得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各级各类足球赛事和足球活动。

第五条 中国足协全面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注册工作,具体职责:

(一) 负责对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俱乐部、职业教练员和职业运动员、国家级裁判员、足球经纪人等注册的审核批复;

(二) 负责对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足球学校、业余俱乐部、业余教练员、业余运动员、国家一、二、裁判员等注册资料进行备案;

(三)统计整理各种注册数据以及核实各类组织和人员参与足球活动的资格。

第二章 会员协会注册

第六条 在注册工作中,会员协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 监督和协助属地各足球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中国足协注册的有关规定

(二) 办理职业俱乐部、乙级俱乐部、女子俱乐部、职业运动员、职业教练员和国家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并进行管理;

(三) 办理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足球学校、业余俱乐部、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二、裁判员的注册,并进行管理;

(四) 统计汇总属地所有注册资料与数据,并按相关注册规定报中国足协注册或备案;

(五) 其他事项。

第七条 会员协会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首次注册应上报会员协会章程,此后章程如有修改应重新上报;

(二)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注册表》一式两份,报至中国足协;中国足协批准注册后,存档一份,批复一份,如系首次注册发给注册证明书;

(三) 将在其初审注册的单位及人员的注册材料报中国足协注册;

(四) 将在其注册的单位及人员的注册材料报中国足协备案;

(五) 会员协会注册应交纳注册费5000元,注册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不得以邮寄注册材料的方式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条 如会员协会注册未获批准,则该协会管辖范围内的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俱乐部、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在经过中国足协的认可后,可在大区范围内就近选择“代管会员协会”,其属地协会无管辖权。

第三章 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注册

第九条 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会员协会管辖区域内的地区级和市级足球协会可申请成为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接纳新的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须经会员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足协备案。

第十条 在注册工作中,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 监督和协助属地各足球单位及从业人员执行中国足协注册的有关规定;

(二) 办理业余俱乐部、足球学校、属地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级、二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并进行管理;

(三) 统计汇总属地初审注册资料与数据,并报属地会员协会办理注册;

(四) 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首次注册应上报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章程,此后章程如有修改应重新上报;

(二)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注册表》一式三份报至属地会员协会;会员协会批准注册后,存档一份,批复一份,报中国足协备案一份,如系首次注册,由会员协会发给注册证明书;

(三) 将在其初审注册的单位及人员的注册材料报属地会员协会注册;

(四) 向属地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500元;在会员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由会员协会报至中国足协备案的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第十二条 如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注册未获批准,则其管辖范围内的俱乐部、足球学校、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在经过属地会员协会认可后,可在该会员协会直接办理注册,该省级会员协属协会无管辖权。

第四章 职业俱乐部注册

第十三条 职业俱乐部注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拥有一支甲级队,且有不少于15名在本俱乐部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 建立其享有所有权的U-21、U-19、U-17年龄组的梯队至少各一支,并保证参加中国足协每年主办的各类比赛;

(三) 为独立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四) 有办公地点、专职工作人员、教练员和医生,拥有自己的训练场地、宿舍和恢复设施,有可保证使用的不少于三万人的无广告比赛场地;

(五) 拥有俱乐部会员。

第十四条 职业俱乐部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注册表》一式三份,连同俱乐部章程及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至属地会员协会,由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报至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审核注册后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注册表》存档一份,会员协会存档一份,批复给俱乐部一份,如系首次注册由中国足协发给注册证明书。

(二) 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6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4000元;

(三) 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

第五章 乙级俱乐部和女子俱乐部注册

第十五条 乙级俱乐部是指由一支乙级队和其所拥有的梯队构成的足球俱乐部;女子俱乐部是指由一支女子队和其所拥有的梯队构成的足球俱乐部。

第十六条 乙级俱乐部和女子俱乐部注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必须拥有不少于15名在本俱乐部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 乙级俱乐部至少应拥有一支归属本俱乐部的后备梯队并保证参加中国足球协会每年主办的青少年比赛;女子俱乐部应尽量建立后备梯队;

(三) 为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乙级俱乐部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女子俱乐部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四) 有办公地点、专职工作人员、教练员和医生,有自己的训练场地、宿舍和恢复设施,有可保证使用的不少于一万人的无广告比赛场地;

(五) 拥有俱乐部会员。

第十七条 乙级俱乐部在晋升甲级俱乐部时,须符合职业俱乐部的基本条件后,方可注册为职业俱乐部并参加甲级比赛。否则按当年度乙级联赛排名由满足条件的乙级俱乐部依次替补。

第十八条 乙级俱乐部和女子俱乐部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乙级俱乐部注册表》或《中国足球协会女子俱乐部注册表》一式三份,连同俱乐部章程及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至属地会员协会,由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后,再报至中国足协。

(二) 中国足协审核注册后将《中国足球协会乙级俱乐部注册表》或《女子俱乐部注册表》存档一份,会员协会存档一份,批复给俱乐部一份,如系首次注册发给注册证明书;

(三) 乙级俱乐部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2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3000元;女子俱乐部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1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1000元;

(四) 在属地会员协会初审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28日。

第六章 业余俱乐部注册

第十九条 业余俱乐部注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至少有一支业余足球队,不少于15名运动员;

(二) 有可用于主场比赛的场地;

(三) 拥有自己的名称,有负责人。

第二十条 各类从事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司以及乡(区)、村镇(街道)的常年有组织进行足球业余训练和比赛的男女业余足球队,均应以业余俱乐部为单位,统一到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办理初审注册手续,未注册的业余俱乐部不得参加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

第二十一条 业余俱乐部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业余俱乐部注册表》一式四份,报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再报属地会员协会注册;属地会员协会批准注册后,报中国足协备案一份,存档一份,批复两份,一份给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另一份给该俱乐部,同时将该俱乐部所拥有的男女业余足球队、运动员汇总名单按照《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登记表》的格式制成软盘(用Microsoft Excel录入),连同已盖章的上述《登记表》报中国足协备案(多个业余俱乐部可用一个文件输入同一软盘)。

(二) 业余俱乐部向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150元,向属地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50元;

(三) 在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月28日,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13日。

第七章 足球学校注册

第二十二条 各类足球学校办理初审或正式注册时,其属地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和属地会员协会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体育、教育、物价等审批机构的批文、办学条件、招生与学籍、训练与比赛、办学经费与财务管理、学校管理等。

第二十三条 足球学校办理注册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中国足球学校填报《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注册表》一式两份报至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审核注册后批复一份,存档一份。

(二) 其他各类足球学校(包括中国足球学校分校)填报《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学校注册表》一式四份,连同所属省(市)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足球协会以及当地财政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文报属地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再报至属地会员协会注册。会员协会注册后,一份存档,一份报中国足协备案,另两份分别批复给属地会员协会和所报单位。

(三) 中国足球学校向中国足协交纳注册费5000元,其他各类足球学校(包括中国足球学校分校)向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1000元,向会员协会交纳注册费500元;

(四)中国足球学校在中国足协注册的截止日期为2月28日;其他各类足球学校在省级会员协属会员协会初审注册的截止日期为1月28日,在属地会员协会注册的截止日期为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