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预计在2050年全面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

2.上海市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上海体育赛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_上海的体育赛事

上海体育馆和上海体育场有以下几个主要区别:

1. 面积及容量:上海体育场的面积约为17万平方米,拥有56000个座位。相比之下,上海体育馆的面积约为1250平方米,其容纳人数在文艺表演时为8000-10000人,进行体育活动时为12000人。

2. 作用功能:上海体育场不仅设有田径和足球练习场地,还建有宾馆、体育俱乐部、新风气及展示厅等设施。而上海体育馆则是国内首家剧院式大型室内体育馆,主要举办轻音乐会等经典文艺演出。

总之,上海体育馆和上海体育场在面积、容量和功能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

上海预计在2050年全面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

你这算一个问题?这可以算门课程了。

1、权利:体育是国家垄断的,所以不管哪个国家,权利都属于国家的行政部门,如国家体育总局。

2、管理机构:国家体育总局

3、场馆选择:各个城市投标,选择,当然中国很多闹眼子的成分在里面。大型的国际比赛,基本上被广州、上海等地包揽了。像武汉这样的二流城市,只能分些不赚钱的国际体育项目。

4、程序:由国际体育组织确定,这样的组织有:国际奥委会、国际各个单项赛事协会,如国际田联、足联等等。

5、组织者:由国际组织商讨确定派人支持当地举办城市或举办国的体育局。

6、国际体育组织管理,不参加收入分派。

上海市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导读11月4日,官方发布的上海发展目标提及: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到2035年,迈向更高水平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到2050年,全面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形成“一城一都四中心”发展格局。

赛事,尤其是高水平的国际赛事、职业赛事,永远是体育发展的核心。《纲要》发展目标指出:到2025年,上海“国际体育赛事之都基本建成,体育产业总规模比2020年翻一番”。同时,《纲要》提到:“充分发挥长三角三省一市各自比较优势,共同申办举办顶级国际综合性赛事和国际单项赛事”。对此,上海体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体育学院运动与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海燕解读认为,《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纲要》的推进落实,包括“国际体育赛事之都”的建造打造,未来始终需放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高度去理解和考量。“上海建设国际体育赛事之都,立意和站位必须要更高一些”。上汽浦东足球场。

黄海燕教授以2021中国世俱杯为例,提出了两种“长三角一体化”办国际大赛的模式:一种是长三角城市大家携手,一起办赛,共同组织;还有一种是,赛事虽然在一个地方,但可以发挥赛事辐射效应,在长三角形成联动。“比如,原定于2021年举办的中国世俱杯,开幕式、决赛都在上海进行,围绕这个顶级赛事,长三角城市可以一起组织境外球迷前往上海、杭州、苏州等地观摩赛事、体育旅游,也可以组织长三角足球的群众性赛事,共同营造世俱杯的浓郁氛围。”

2021年,上海还将举办2021世界赛艇锦标赛,比赛在位于青浦淀山湖的上海水上运动中心举行,这是我国首次举办这一最高水平的赛艇顶级赛事。黄海燕教授建议:上海在青浦举办世界赛艇锦标赛,应该联动江苏吴江、浙江嘉兴等地区,形成赛事举办、产业研发的联动效应,促进体育产业能级提升。

“赛艇世锦赛能引领整个中国水上运动的发展,而长三角核心区,是全球体育水上运动装备最大的生产基地。我们可以借助赛事举办,营造普及氛围,带动产业促发展,促进水上运动装备消费的内循环。”他表示,“我个人认为,未来长三角区域举办国际体育赛事、体育企业拓展业务,都应该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去拉动产业价值、扩大赛事影响力。”

根据上海市体育局、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发布《2019年上海市体育赛事影响力评估报告》,相关数据显示,上海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释放出巨大的产业潜能,特别是重大体育赛事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十分明显。评估报告显示:2019年上海举办的12项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体育赛事共带来30.9亿元的直接消费,相关产业拉动效应超过102亿元。

12项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体育赛事中,上海ATP1000大师赛、F1中国大奖赛、上海国际马拉松赛三项赛事直接经济效益的贡献占比超过70%。这三项赛事,都属于“职业”体育赛事。F1上海站。黄海燕教授认为,国际赛事之都的可持续发展、带动体育产业规模的提升,一定是以职业体育赛事为核心。“纽约、东京、巴黎和伦敦,都是以职业体育赛事为主。

上海要有自己的职业俱乐部,自己的职业赛事,形成特点鲜明的职业体育文化。同时,国际赛事之都的打造,也是卓越全球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上海以伦敦、东京、巴黎和纽约作为对标,就需要更多有影响力的职业赛事、国际单项赛事乃至顶级国际综合性赛事的强力支撑。当然,这也需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高度进行设计和推进。”

上海市体育局设8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外事处、法规处),党委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竞赛处、科教处、人事处、财务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一)办公室(外事处、法规处)

督查、督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拟定局年度工作和总结;综合协调直辖市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信息、办公自动化、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和协调国内外记者对体育活动的访报道;负责本市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制订体育外事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和协调市体育外事及涉港、澳、台体育活动并流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市体育对外交往活动。

研究拟订本市体育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订本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对本市体育的体制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拟订局的工作规划;研究提出体育工作及重大体育活动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

制订本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指导、协调本市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实施《全民健身纲要》;指导和推动体育及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等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性及参加全国性的大、中学生、职工、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体育竞赛。

(三)竞技体育处

研究制订本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本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研究制订本市体育竞赛、竞技体育的有关政策;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负责全市运动员的注册和参加全国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考生的体育加分的审批工作;制订本市体育竞赛工作及本市综合性运动会的方案;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的体育竞赛登记、申报工作;负责市级的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市级以上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公布本市运动成绩最高纪录及全国以上纪录的申报工作。

(四)科教处

研究编制教练员培训、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反工作;协调优秀运动队和市级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

(五)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工资、因私出境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及运动员吸收、安置和伤残等级审批等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安全保卫工作;办理本市体育总会及各单位协会***的推荐工作。

(六)财务处

研究拟订本市体育事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综合性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局系统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制订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发展规划;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审计、监督;负责本市主办的国内外大型运动会的财务和审计及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本市体育场地、竞赛器材的宏观管理;研究拟订本市体育系统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

(七)党委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室

督办局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拟订局党委工作和总结;负责局机关的基层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等事宜;指导优秀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工会、妇委会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局管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