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2.成都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体育赛事组织实施方案和赛事管理方案有什么区别_体育赛事运作管理机构组织结构类型

有助于提高竞赛管理效果,有利于运动训练管理目标的实现。

体育赛事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其赛事管理的职能为,拟定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组织、协调国内体育赛事的举办工作,组织国际重大赛事的备战与参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赛事审批的工作。

体育赛事管理是指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者用一定管理手段与方式整合人、财、物、信息、技术等,以最大程度的发挥的物质保障作用,实现体育赛事组织目标的特殊活动。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体育 运营与管理 专业怎么样 、 就业方向 有哪些、主要学什么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培养目标定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产业、体育管理、体育营销的专业基础理论等知识,具备体育营销策划、体育赛事组织与实施、客户服务沟通、体育场地设施管理、体育经纪服务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体育场所管理与服务人员、体育赛事执行人员、体育市场营销专业人员、体育经纪人等 工作 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 就业 方向

面向体育场所服务人员、体育营销人员、体育赛事执行、体育经纪人、体育新媒体运营等职业。

3、主要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社会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和咨询服务的能力;

具有各类体育场所(俱乐部)的基础管理的能力;

具有体育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的市场开发和推广的能力;

具有进行体育客户开发、维护和管理的能力;

具有体育新媒体运营管理的能力;

具有开展运动员、体育活动、组织等中介服务的能力;

具有体育服务领域基本数字化应用的能力;

具有探究 学习 、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主要专业课程与 实习 实训

专业基础课程:运动解剖基础、运动生理基础、体育产业导论、实用体育管理、体育经济学基础、体育市场营销基础。

专业核心课程:体育营销策划实务、体育赛事管理实务、体育场馆管理实务、客户服务管理、体育经纪人、体育运动专项训练。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执行、体育市场营销、体育经纪活动等实训。在体育俱乐部、体育文化公司、体育经纪公司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5、接续专业举例

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

成都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一、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主要学什么

1.专业课程

体育管理、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实务、运动休闲运营管理、体育市场营销、体育服务技巧、体育经纪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体育场馆管理、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体育市场营销等实训。

在各体育场馆进行实习。

二、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主要面向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赛事服务公司、体育用品公司、体育中介公司,从事体育场馆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推广、体育产品(服务)的营销推广、体育活动策划与实施以及体育经纪等工作。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赛事组织、体育服务的基本知识,具备体育运营与管理的基本能力,从事体育场馆维护管理、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体育用品营销、体育市场服务与推广、体育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开展,加快世界赛事名城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成都市体育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四川省对国际性、全国性、省级体育赛事活动以及其他体育赛事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管理原则)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应当坚持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遵循促进发展、规范有序、服务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四条 (职责)

区(市)县人民应当为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创造条件,按照谋赛、营城、兴业、惠民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引进、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并提供服务保障。第五条 (部门职责)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进行监管并组织指导实施。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支持体育赛事活动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对体育赛事活动的防疫工作进行指导。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财政、城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住建、经信、外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园城市、商务、文广旅、博览、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第六条 (协会职责)

市和区(市)县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惩戒规范,对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为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指导和服务。第七条 (鼓励支持)

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引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以投资、捐赠等方式支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区(市)县人民以及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取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八条 (赛事规划)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断完善赛事项目布局,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活动,推动群众性赛事活动。第九条 (引进赛事)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引进、举办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性、全国性和省级体育赛事活动,着力提升体育赛事活动品质和城市影响力。第十条 (自主品牌)

本市支持并培育城市特色鲜明、市场活跃度高、产业带动力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弘扬天府文化、宣传成都城市品牌。第十一条 (群众性赛事)

本市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支持举办各类群众基础好、社会参与度高、具有民间特色的群众性赛事活动。第十二条 (产业融合)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文广旅、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博览等有关部门,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的消费引流作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与文化、旅游、餐饮、交通、商贸、乡村振兴、会展等产业的创新、协调、融合发展,为服务业增加新动能,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第十三条 (赛事评估)

本市建立体育赛事活动评估制度。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创建和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品质指标体系,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风险性等开展评估,定期发布体育赛事活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作为确定和调整本区域体育赛事活动规划布局和赛事活动监管的重要依据。

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款规定的评估工作。第十四条 (区域合作)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城市体育行政部门的交流协作,推动体育赛事活动人才、场地、资金、信息以及项目等的整合与共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体育赛事活动共建共享。